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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深化“两学一做”规范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来信来访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6 19:30    点击量:2300    

  枣庄市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老龄工作者敬岗爱业和当前老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规范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信访情况报告制度,多举措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人和职责。负责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来信来访。老龄办主任负总责,分管主任具体负责,老年事业科承办。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领导同志、全国老龄办和省老龄办以及有关部门批办、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老龄办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协调有关单位处理信访事项;负责向信访人解答老年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是规范老年人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凡属老年人信访工作范围来访,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制,信访工作人员在岗时,负责引领到信访工作人员处,信访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谁接访、谁负责;对所有来信来访都要认真填写《来信来访登记簿》。来信来访者反映问题属我办职责范围,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得推诿、延误;对所反映问题,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向来信来访者作出合理解释,并承诺办理时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来信来访者反映问题不属于老龄办职责范围的,也要及时处理,能确定归属那个部门、单位办理的要给予明确指点;对于批转到区(市)老龄办处理的来信来访,要尽快督促办理,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做到有落实、有结果。

  三是建立信访情况报告制度。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或越级、群体性上访,承办人在认真做好接访工作的同时,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对于一般信访事项,老年事业科每半年要汇总分析有关情况向主任办公会议报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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