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缓缴期最长不超过1年
发布时间:2020-02-19 16:16
在缓缴费内,免收滞纳金,参保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同时,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会及时处理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
此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所有参保企业,可以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给予更大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