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五一”假期旅游温馨提示 三项注意确保出游无忧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9 14:58 点击量:1209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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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时值旅游旺季,市民出游热情高涨,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厦门市旅游质监所特别提示广大市民和来厦游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旅游消费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把握好参团旅游几个细节
(一)认清资质,出游无忧。市民参团旅游应选择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合法旅行社。报名前,务必现场查验上述证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到旅行社下属门市部报名参团的,还应查看是否持有《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和《门市部营业执照》。
(二)谨慎选择,理性消费。根据自身出游愿望和出游计划选择合适的旅游线路,出游前可选择几家旅行社的线路产品结合报价进行对比。需要提示朋友们的是,不同的旅行社对于同一产品线路的报价是不尽相同的,而旅游价格高低直接影响旅游硬件服务标准和项目内容的差异,因此建议您不要盲目追求低价,否则您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签好合同,保留票据。特别提醒您出游前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保留有效的旅游消费票据。您可选择与旅行社签订由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应列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以及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在交付旅游费用后,切记索要加盖旅行社公章的正规旅游发票。
(四)谨防陷阱,理性购物。不要冲动购物,尽量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比较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不要跟风,不贪小便宜。随团到那些只对旅游团队开放的购物场所,游客更需要小心。付款前,确保交易时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并索要发票等购物凭据。
二、参加“一日游”相关注意事项
(一)关注天气,注意交通安全。根据气象预报,节日期间厦门地区以晴朗多云天气为主,最高温度在30℃上下,最低温度19℃左右。现正值季节交替,早晚温差变化较大,市民游客要注意气温变化;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实施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市民自驾出游将增多,驾驶车辆的公众应该注意路况,小心驾驶,确保安全。
(二)错峰出游,合理安排时间。节日期间市民短途郊游踏青与来厦游客两股人流的汇合,使近郊游和周边游人数在节日期间可能会出现高峰。市民和游客可提早做好出游准备,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出游。
(三)提高警惕,拒绝司机忽悠。来厦游客请勿相信出租车、网约车、“黑车”司机编造的“岛上限客”、政府补贴优惠以及“市政府绿色通道”等谎言,不要去所谓的“游客集散中心”报名参加“一日游”、“专车游”和帆船游等项目,购买所谓的“旅游券”或“一票通”。另外,游客如果要在曾厝垵、环岛路等地购买芒果,请勿向流动摊贩购买,并尽量自己联系快递或物流办理托运。
(四)做好攻略,提前预订船票。鼓浪屿是来厦游客必访的景点。厦鼓航线实行定点航班制,在旅游旺季,船票都较为紧张,请务必计划好行程,尽量提前购票。也可微信关注“厦门轮渡公司”在微信上购票或在轮渡公司的官网上预订船票 http://e.xmferry.com 。此外,游客也可到东渡邮轮码头购买 35 元的船票,或花 2 元从第一码头坐船到海沧嵩屿码头购买 30 元的船票乘船上岛。
三、文明旅游,合理维权
(一)文明旅游做表率。增强文明出游意识,遵守法律、恪守公德、讲究礼仪,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旅游行为规范,从小声说话、垃圾随手带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小事做起,做文明旅游的实践者、示范者。
(二)合理维权勿斗气。坚持理性诉求,依法合理维权,市民和游客在旅游途中若发生纠纷应当保持冷静,及时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如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使行程受到影响,游客应积极与组团社沟通,相互理解,切忌采取现场闹事,脱团滞留、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此类行为不仅可能使自身损失进一步扩大,更可能会影响其他旅客的合法权益。
五一假期,厦门市、区旅游质监所和旅游企业质检机构将为游客提供咨询、投诉、转办等服务。您有任何咨询或投诉,可随时拨打下列投诉电话:
1、厦门市政务热线:0592-12345;
2、思明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592-5818768;
3、集美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592-6106986;
4、海沧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592-6585110。(厦门市旅游质监所 赵开忠)